建設單位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 | 項目名稱 | 物流中心建設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YP-2015005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李峰 | 建設單位地址 | 徐水縣大王店產業園區東部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孫秋娟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耿文英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張海娟、李永波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閆召玲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孫秋娟、耿文英 | 調查日期 | 2014.9.15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李峰 | 陪同日期 | 2014.9.15 | ||
項目簡介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物流中心建設項目,項目性質為新建項目,項目建設規模為年配送零部件25萬套,擬建項目位于保定市徐水縣大王店產業園區東部。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擬建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物理因素為噪聲。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擬建項目主要是汽車零部件的中轉與分裝,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該擬建項目屬于“3660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和《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二十三)汽車制造業”,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項目。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徐水哈弗分公司物流中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格式、內容規范,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原則通過該預評價報告的評審。但評價單位應按照專家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確認后,可呈報主管部門備案; 1、在評價范圍需要確認本項目是一期。 2、進一步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 3、闡述本項目管理和部分輔助用室的依托性。 4、分析需要應急救援的危害因素和需要應急崗位。 5、對采暖、通風、照明在評價中予以評價,補充措施中對采暖溫度、通風次數、照度予以要求。 6、修正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級別。 7、完善補充評審會上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