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承德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產20000套純電動汽車零部件 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YP-2016022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龍華文 | 建設單位地址 | 承德市高新區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霍政陽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孫秋娟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耿文英、陳浩、 李永波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張海娟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孫秋娟、耿文英 | 調查日期 | 2016.1.6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龍華文 | 陪同日期 | 2016.1.6 | ||
項目簡介 | 承德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年產2000套純電動汽車零部件項目為新建項目,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地址位于承德高新區科技大廈708,法定代表人是王傳福,注冊資本為伍仟萬元整,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02日,經營范圍為汽車零部件的生產、汽車零部件的生產,汽車、電動車及零部件、汽車底盤、汽車磨具及附件、汽車電子裝置的研發、銷售。承德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分三期建設,本次評價的擬建項目為一期工程的年產2000套純電動汽車零部件項目。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擬建項目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粉塵:滑石粉塵、電焊煙塵、玻璃棉粉塵、其他粉塵; 化學因素:苯乙烯、鄰苯二甲酸二甲酯、丁酮、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錳及其化合物; 物理因素:噪聲、紫外線。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擬建項目的產品為汽車零部件,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該擬建項目屬于“3660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擬建項目屬于“(二十三)汽車制造業”,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項目。 但是,根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的規定,分類為一般或較重的建設項目,凡產生或可能產生《高毒物品目錄》、GBZ2.1-2007所列確認人類致癌物(G1類)所列嚴重職業病危害,接觸人數10人以上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應確定為嚴重。該擬建項目接觸錳及其化合物、等高毒物質的人數在10人以上,因此該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河北安華質檢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編制的《承德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年產20000套純電動汽車零部件項目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格式內容規范,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防護設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作用。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的評審。但評價單位應按照專家意見(另附頁)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呈報主管部門審核批復。 (1)補充完善評價依據; (2)完善類比企業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接觸時間、接觸頻度; (3)完善類比企業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及運行維護狀況;完善防塵、防毒職業病危害的具體防護設施; (4)明確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完善擬設置應急救援設施及其合理性與符合性評價; (5)完善類比企業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和符合性評價; (6)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分析與評價,分析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配置、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監護、警示標識設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內容; (7)補充擬建項目在采取了預評價報告所提防護措施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 (8)完善補充評審會上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