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邯鄲新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名稱 | 鍋爐煙氣脫硫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ZP-2018010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陳金超 | 建設單位地址 | 河北省邯鄲市武安上洛陽村北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孫秋娟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孫秋娟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陳浩、閆召玲、 劉立然、李永波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劉陽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孫秋娟、李永波、閆召玲 | 調查日期 | 2017.12.6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項目簡介 | 邯鄲新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煙氣脫硫項目項目性質技術改造項目、項目規模、該項目采用濕法脫硫工藝,其中一套兩爐一塔(3#4#機組)處理煙氣量為400000m3/h(工況),另一套一爐一塔(5#機組)處理煙氣量為350000m3/h(工況)。脫硫后煙氣中SO2<30mg/Nm³(正常運行98%時間內不允許超過該值),極限值<35mg/Nm³;煙塵排放濃度<3mg/Nm³(正常運行98%時間內不允許超過該值),極限值<5mg/Nm³、該項目擬建于邯鄲新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廠內。該項目3#、4#機組脫硫場地的南側為道路,北側是鍋爐,西側為道路,東側為化學水處理車間;5#機組脫硫場地的北側為3軋鋼車間,南側為鍋爐,西側為三期升壓站,東側為冷卻塔。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該項目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化學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氧化鈣。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 ||||
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該項目屬于“441電力生產”中的“其他電力生產”。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該項目屬于“(三)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項目。依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下發的《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的相關規定:“按照《目錄》分類為一般或較重的建設項目,凡產生或可能產生本通知第一條所列嚴重職業病危害,接觸人數10人以上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應確定為嚴重。”該項目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高毒物品接觸人數未超過10人,綜合分析判定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聽取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介紹,并進行詳細論證,專家組認為《邯鄲新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煙氣脫硫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格式、內容規范,基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防護設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建設施工過程中職業健康的作用。原則同意該預評價報告通過評審。但評價單位應按照專家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作為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設計依據。 1完善評價依據,明確評價范圍 2完善工藝流程介紹。 3補充本項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責任制和操作規。 4細化項目補充利用原有單位公輔工程情況。 5補充、完善氫氧化鈣等物質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分析 6完善類比情況分析 7完善個人防護、警示標識、應急等方面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對策措施 8細化項目照明、通風等防塵防毒方面的職業危害因素分析。 9評審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