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元氏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熒光增白劑等精細化工產品技改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ZP-2019013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李煒 | 建設單位地址 | 元氏縣城南工業區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閆召玲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閆召玲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張海娟、劉立然、 李永波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劉陽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閆召玲、劉立然 | 調查日期 | 2016.8.24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項目簡介 | 元氏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熒光增白劑等精細化工產品技改項目。項目性質:改建項目。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行業分類:“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2662專項化學用品制造”。項目規模:該項目利用現有生產車間,對現有生產裝置進行改造,熒光增白劑OB-1車間擴產到1200t/a,4,4-雙氯甲基聯苯擴產到1200t/a,同時CBS-351、4,4-雙氯甲基聯苯的中間產品聯苯不再生產,利用原CBS-351車間的設備設施改造為OB-1三車間,利用4,4-雙氯甲基聯苯二車間的設備設施改造為OB-1五車間,熒光增白劑OB不再生產,利用原OB車間的設備設施改造生產500t/a熒光增白劑FP-127,聯苯車間不再生產,增建拼混車間。該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項目擬建地點:該項目擬建于元氏城南工業區。建設項目北側是元氏縣槐陽污水處理廠;東側為河北易東泵業有限公司,隔120m為京廣鐵路;南側隔園區道路為河北藥合生物化學有限公司和河北野田農用化學有限公司;西側為石家莊市匯元新茂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該項目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粉塵類:其他粉塵(硫磺、4-甲基中間體、OB-1、FP-127、4,4-雙氯甲基聯苯)、活性炭粉塵; 化學因素:氯乙烷、氯化鋅、二甲苯、甲醇、甲苯、環己烷、N,N-二甲基甲酰胺、氫氧化鈉、鹽酸及氯化氫、聯苯、硫化氫;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 ||||
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行業分類:“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2662專項化學用品制造”。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該項目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專用化學產品制造”,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項目。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第三條規定:建設項目擬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產工藝和產品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與其在《目錄》中所列行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有明顯區別的,相應降低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類別。 根據上述規定,該項目所擬采用的原輔材料、生產工藝和產品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與其在《目錄》中所列行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沒有明顯區別,因此,綜合分析判定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聽取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介紹,并進行詳細論證,專家組認為《元氏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熒光增白劑等精細化工產品技改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格式、內容規范,基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防護設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建設施工過程中職業健康的作用。原則同意該預評價報告通過評審。但評價單位應按照專家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作為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設計依據。 1、應明確軟化水處理工藝、兩套廢氣凈化處理工藝以及使用的原輔材料等工程分析內容; 2、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分析與評價; 3、細化危害程度預計分析內容; 4、完善防塵、防毒、防高溫、防噪聲、應急救援設施、職業衛生管理等分析評價,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與建議; 5、評審會上專家提出的其它內容一并補充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