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河北帝安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農藥產業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ZP-2023010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吳長根 | 建設單位地址 | 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北京大道1號國家循環促進中心孵化器2號樓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張海娟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張海娟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劉陽、王麗、劉立然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孫秋娟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張海娟、閆召玲 | 調查日期 | 2023.3.6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項目簡介 | 項目建設單位:河北帝安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北京大道1號國家循環促進中心孵化器2號樓,成立于2021年12月07日,注冊資本壹拾柒億元整,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投資),法定代表人:林寶昌,經營范圍:化學農藥制造。(危險化學品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該公司是河北德誼科技集團全資子公司。該項目依托集團公司及渤海新區的諸多優勢資源,將努力建設成為“技術創新型、環境友好型、質量效益型、可持續發展”的大型農藥企業,以綠色制造、智能控制、清潔生產的理念對新項目進行高標準規劃、設計和建設,不斷優化產品結構、延伸農藥產業鏈、提升產品附加值。建設項目名稱。河北帝安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農藥產業項目。項目性質:新建項目,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按第1號修訂單修訂)(GB/T4754-2017),該項目屬于“C制造業”中的“263農藥制造”,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屬于嚴重。項目規模:項目總投資430012.4萬元人民幣,職業病防護設施投資5000萬元。項目擬建地點。該項目位于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廠址中心位置坐標北緯38°21′0.44″;東經117°39′45.59″。開發區位于河北省滄州市東部,東距渤海約8公里,南距307國道7.2公里,北靠黃趙公路。周邊資源豐富,公司與上下游企業形成了可持續發展的良性產業鏈。該項目為新建項目,不涉及工程利舊。產制度及勞動定員。該項目生產制度執行四班三運轉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8h/班,周工作時間合計約42h。設備年運行時間為300d,合計7200h;管理人員及部分輔助生產人員常白班日工作時間為8h/班,周工作時間合計約40h。該項目勞動定員824人,均為新增人員,其中女工約270人。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該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如下: 粉塵:其他粉塵、活性炭粉塵; 化學因素:甲苯、四氫呋喃、鎂及其化合物、硫酸、苯的硝基及氨基化合物(鄰硝基氯苯、4-氯-2'-硝基聯苯、4-氯-2'-氨基聯苯)、有機磷、鹽酸/氯化氫、二氯甲烷、氯化亞砜、氫氧化鈉、亞硫酸鈉、丁醇、苯、甲醛、鋅及其化合物、三氯化磷、磷酸、甲醇、戊烷、己烷、二氯丙烯、氰化物(硫氰酸鈉、N-氰基乙酯)、二氯乙烷、氯、一甲胺、碳酸鈉、N,N-二甲基甲酰胺、乙酸、間二氯苯、環己烷、溴、異丙醇、硝酸、二苯醚、磷及其化合物、三氯甲烷、過硫酸鉀、過氧化氫、吡啶、甲基磺酰氯、丙烯醛、丙烯腈、氯苯、腈類化合物、三氯氧磷、二聚環戊二烯、溴苯、溴乙烷、溴化氫、氨、二甲胺、硫化氫; 物理因素:噪聲。 | ||||
結論與建議 |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按第1號修訂單修訂)》(GB/T4754-2017),該項目屬于“C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263農藥制造”。 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該項目屬于“C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C263農藥制造”,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項目。 綜上,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屬于嚴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專家組聽取了建設單位與河北安樺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河北帝安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農藥產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介紹并進行了認真評審,《報告》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對該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對勞動者健康影響、防護措施等進行了識別分析與評價。該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專家組認為《報告》按專家組意見修改完善后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1.補充平面布局簡圖,并進行規范符合性分析評價;核實女工崗位定員數量; 2.補充完善生產過程物料加料操作方式分析、危害分析、防護措施分析評價,細化包裝過程自動化和生產過程自動化控制分析評價; 3.補充完善防護設施、應急設施設置場所分析評價; 4.補充污水處理工藝分析、廢氣凈化處置工藝分析,補充防護措施分析與評價; 5.補充完善評審會上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